财政部公布附加费目录 贵阳用水要缴污水处理费
■核心提示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凡是未列入目录清单的附加费,公民有权拒绝缴纳。
这几天,多位读者致电本报询问,贵阳本地居民日常缴纳的水费和电费中有多少是附加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收费?
记者昨日从贵阳供电、供水和物价部门了解到,贵阳居民生活用水和用电价格构成中,共有4项属于“附加费”,都在财政部目录清单里,属合理收费。
贵阳人用水
要缴污水处理费
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提供的《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改革供水价格、分类推进工商用水同价、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筑价费〔2012〕21号)写明,贵阳居民生活用水由水价(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构成。
市供水总公司相关人员说,按照上述规定,贵阳市居民购买的每吨自来水中,总价2.7元,有0.7元属于附加费,是供水公司代政府部门收取的、专项用于污水处理方面的收费。
报记者查询财政部公布的目录清单发现,污水处理费在目录内。
居民生活电价
含三项附加费
2011年12月发布的《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贵州电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中规定,贵州电价涉及五项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其中三项涉及居民用电。
本报记者查询财政部公布的目录清单发现,这五项附加费都在目录内。
供电部门解释说,贵阳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4556元/度,三项涉及居民用电的附加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2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56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贵阳居民每用一度电,就要缴纳2.96分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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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多少费用?
2013年,贵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约66.56亿度。根据计算,全年贵阳人缴纳生活用电附加费为1.97亿元。此外,2013年,贵阳市总供水量(不含花溪、乌当)为20367万吨。根据计算,贵阳市全年收取污水处理费,在1.4亿元以上。
家住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的陈女士是三口之家,平均每月用电约90度,用水10吨。按照抄表到户居民用电电价(0.4556元/度)计算,每月电费约41元,其中附加费用约2.7元。每月水费27元(按2.7元/吨计算),包含附加费7元。
每月水电“附加费”合计9.7元,也就是一年下来,陈女士家要缴纳116元水电附加费。本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