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要求”进一步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

07.07.2014  17:55

  针对近期以来的持续性强降雨,为切实抓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雷山县结合实际“三要求”进一步对汛期安全生产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一是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该州锦屏、黎平发生的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充分认识到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加大排查预警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要求各乡镇强化对该县已查明的9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人员密集区域周边以及重要交通干线、河道两侧隐患点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落实四级预警预报、群众避险方案以及防洪排涝等措施。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肃应急值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汛情、险情和灾情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要进一步严肃应急值守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值)班制度,无特殊情况防汛责任人不得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