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落实措施加强灾后安全监管

03.06.2015  10:03

  

  5月26日至27日,由于雷山县境内出现强降雨引发特大洪灾,全县交通、水利、农业、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受灾损失严重。为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及时消除灾后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导致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雷山县安监局迅速落实针对性措施加强灾后安全监管。

  一是积极开展综合督促指导。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电话调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8乡镇、县交通、水利、工信、教育、供电、国土、住建等11个县安委会重点成单位所管辖区和行业领域受灾情况、应对灾害防范事故发生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督促和指导。

  二是深入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S308黎重线、雷舟线等省、县、乡主干道、虎阳、县医院南侧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鸡鸠水库在建工程、车站、乌坝桥石场、龙头加油站、大华木业、湘黔实业贸易有限公司、雷山县农资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益民食品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因灾导致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全力做好灾后重建。

  三是组织开展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三必管”原则和《雷山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本辖区、行业领域开展灾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工矿商贸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输电线路、山塘水库、学校、食品安全等行领域进行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治因特大洪灾引发的房屋、围墙、输电线路、电杆、设备设施、桥梁、山体、塔吊、钢架、食品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预防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截止目前,全县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有序推进,没有因特大洪灾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雷山县安监局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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