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闹区的露天戏台:十平米空地 天天花灯戏

28.07.2014  10:32

     “一家之计在于和,一身之计在于勤。宁可负我,切莫负人。再三须重事,第一莫欺心……”。贵阳市大营路一地下通道附近,十平米的空地上,63岁的马龄和舞伴手持折叠扇,在锣鼓声中歌舞翩翩。

    一场近20分钟的花灯戏在围观市民的欢声中收场,其间不时有人“串场”,手舞足蹈间不乏幽默。“一个多月了,这成了每天必看的表演。”84岁的程奶奶跟着乐点,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拐杖,向记者翻译戏词:“都是些劝人积善,为人处世的道道。

    七、八岁就跟着父辈于乡间演出的马龄,虽后在贵阳做建筑工作近40年,依然不忘儿时在修文农村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五跳花灯的情景。“每年都由父亲牵头,自己砍竹子扎花灯,一晚上要转场唱四五家,每家不低于五首曲调;常常是晚饭后出发,天亮在别家吃完早饭才回来……”马龄记得,在盐一毛七一斤、大米九分钱一斤的年代里,几乎每个人家都会为戏班准备最好的饭菜,父辈常能抽到当时一毛六一包的“蓝燕”牌香烟。

    “这么多年了,心里始终丢不下。”马龄说上个月,在70岁的孙成秀阿姨带领下,他和常来广场娱乐的几个老伙计商量,在征得广场保安同意后,组成了12人的花灯戏班,舞台就是这块十平米大的地方,每天风雨无阻。

    “人少时,三几十个,多则一两百”,马龄说这个露天的小戏台,自第一天开唱,观众从未间断。 ■本报记者 张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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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是花灯戏?

    花灯戏源于民间歌舞,是清末民初形成的一种戏曲形式,也是贵州的主要地方剧种之一,在独山、遵义、毕节、安顺、铜仁等地广泛分布。其突出特征是手不离扇,唱与跳紧密结合,曾受各地方言、民歌、习俗等影响,形成不同演唱和表演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