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启动13项改革为生态文明提供有力保障

07.02.2015  11:45

    2014年,贵州省全面启动13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在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排污权交易、司法联动等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方面作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为推进铁腕治污提供保障。

    贵州省在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生态红线划定等制度改革,初步形成12项制度,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赤水河主要水体水质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出、入境断面达Ⅱ类水质。启动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确定了6项改革任务。

    制定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方案,赤水河流域3个主要城市18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推行第三方治理,流域内煤矿污水处理全面推行第三方运行。积极推进中化开磷乌江34号泉眼回用水一、二期工程第三方运行。

    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和司法联动机制,启动并完成3个项目排污权交易试点。省环境监察局、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联合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与省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一系列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协调和衔接,为铁腕治污和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提供机制保障。(朱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