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52项服务可向社会购买 涵盖养老、教育等

12.11.2014  10:39

    我省第一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昨日公布,共包括6大类57款352项,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公共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

    据了解,所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将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

    我省第一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共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等6大类57款352项。今后,包括“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就业信息发布”、“医疗质量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都将交给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力量承担。

    我省还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购买服务的主体范畴,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前,也可以作为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购买主体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并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