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印尼将续为难民提供人道援助

21.05.2015  03:07

中新社吉隆坡5月20日电 马来西亚和印尼同意将继续为7000名仍在海上漂流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马新社报道,马来西亚外交部长阿尼法20日与印尼外交部长马苏迪,以及泰国副首相兼外交部长塔纳塞举行会谈后,发表联合声明做出上述表示布。

阿尼法在马苏迪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马印两国同意提供临时庇护所,前提是国际社会需在一年内完成重新安置和遣送序。

他表示,马来西亚和印尼邀请区域内的其他国家加入这项工作。

阿尼法指出,这些难民将被安置在受影响国家所同意的地点,受影响的国家将成立联合工作队,进行管理。

声明说,国际社会有责任为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提供必要的支援,尤其是财务援助,以让这些国家为难民提供临时庇护所及人道主义援助。

声明指出,三国也呼吁国际社会担负起他们的责任,为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提供必要的支援,以解决问题。

声明指出,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将继续根据国际法及他们本身国家的法律,担负起他们的责任及义务,包括为难民提供人道援助。

声明强烈抨击人口走私和贩卖活动,并展示各国政府的决心,各国继续采取必要的行动,将这些令人发指的犯罪者绳之以法。

声明呼吁东盟10个成员国本着东盟的团结精神,扮演积极的角色,有效和及时的解决难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