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育工程办函〔2015〕1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工程年终交叉检查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245号)和省“9+3”办《关于开展教育“9+3”计划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黔“9+3”办发〔2015〕6号)、《关于将教育“9+3”计划年终考核与教育工程年终交叉检查合并开展的通知》(黔“9+3”办发〔2015〕7号)要求,经省教育厅项目办与“9+3”办商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考核分组
本次检查验收考核共组织10个检查验收考核大组30个小组,每个小组检查验收考核的县数分配及县与县之间的路线由市(州)统筹提出安排建议。(检查验收考核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考核方式
(一)本次检查验收考核采取市(州)交叉检查验收考核方式进行,由各检查验收考核大组组长根据检查验收考核内容统筹安排本组工作,深入实地核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认真查阅图片、视频、报表、相关文件等资料,做好相关检查验收考核记录。
(二)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完成后在市(州)召开反馈会,邀请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草拟项目检查线路建议方案供检查验收考核组参考,分类、归档、规范准备好教育工程和教育“9+3”计划相关资料,及时向检查验收考核组提交市(州)、县盖章纸质版自查报告及相关附表(教育工程、教育“9+3”计划各一个)。
(二)请各检查验收考核组人员根据检查验收考核时间安排,分别于12月14日、21日8:15前到省教育厅11楼会议室签到参加检查验收考核培训。
(三)各检查验收考核组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务实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肯定成绩,同时也要直截了当指出存在的问题,要了解当地政府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负责任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真正为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程安全。
(四)各检查验收考核大组检查验收考核结束后,要撰写好教育工程年终交叉检查验收报告(提纲参见附件3)、教育“9+3”计划年终考核报告(框架参见附件4),连同相关检查验收考核资料,分别于12月23日、3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项目办(联系人:包本琪;电话:0851-85285378,15902683770;邮箱:[email protected])、“9+3”办(联系人:罗闲贤;电话:0851-85285979,1360858743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交叉检查验收考核分组名单
2.接受检查验收考核市(州)联络员名单
3.关于××市(州)2015年教育工程年终交叉检查验收情况报告(提纲)
4.关于××市(州)实施教育“9+3”计划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报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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