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费补贴标准

10.05.2016  14:00

中新网西宁5月10日电 (孙睿 闫光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日对外发布,青海省对“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生活费补贴标准再提高,平均增幅为630元,而此次调整是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补贴幅度最大的一次。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财政厅、共青团青海省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均生活费标准并同意社保缴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青海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生活费补贴保准。

通知》旨在提高青海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生活待遇,帮助广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实现自我锻炼成长,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是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补贴幅度最大的一次,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统一政策标准,体现地区差异”的原则平均增幅为630元,在岗期间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新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补发。下一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广泛宣传调整后新政策的同时,及时指导各市(州)、县(区)按照《通知》内容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广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实现自我锻炼成长提供有效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