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高温津贴35℃难以企及的“高温补贴”

17.08.2014  16:58

  连日来,省内各地艳阳高照,室外就像个大“桑拿房”。虽然我省出台《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至今已一年,但究竟执行如何,效果怎样?8月11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劳动者:不敢奢求“高温补贴

 

  尚成勇是太湖守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驻贵州分公司的员工,他几乎天天都在外面奔走。提到高温补贴时,他笑笑:“现在哪个敢和老板谈这些哟,能领到工资就算不错了,至于高温补贴,想都没想过,要求多了,老板就喊你走人。

 

  保安员陈明刚每天都站在一个像“蒸笼”的亭子里执勤。据他说,他们保安公司派来小区的保安共有30多名,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领到过高温补贴,“要是在亭子里装个小风扇也好”。

 

  贵阳机务段一位姓周的司机说,以前在六盘水机务段,每到夏季都发有高温补贴,现在调到贵阳后,单位只是发茶叶等防暑降温物品。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在实际中并不对等,劳动力的支配权由用人单位所有,就形成了用工方的“强势”,也就造成了劳动者“老板给多少钱,就拿多少钱,不能讨价还价”的尴尬处境。

 

  规定:35℃以上可获补偿

 

  据了解,出台高温补贴的规定,初衷是为了保证夏季高温条件下,我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中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能够得到补偿。

 

  其中明确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劳动者工作岗位所在地,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由于我省各地温差较大,用人单位可选择两种发放方式之一,并写入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中的劳动保护条款: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省安监局宣传教育中心罗雄鹰说,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药品或休息场所,劳动者也可向当地安监部门投诉。

 

  现状:难以超过“规定线

 

  然而,“爽爽的贵阳”素有“避暑天堂”之称,今年中7月23日最高32.1℃、8月8日最高31.9℃,均没有超过35℃。全省最热的赤水、铜仁两地高温天气,能超过35℃的天数也不多。

 

  一方面,露天劳动者们平时凉爽惯了,只要突然连续几天烈日,体感温度就超过了“规定线”,在这样的气温下工作,同样会出现不良症状;另一方面,规定了35℃才能享受高温补贴,这样一来,执行规定就陷入了尴尬境地。

 

  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时维建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且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贵阳市由于夏季气候较凉爽,支队并未就此作全面的专项检查。

 

  省人力资源社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局龙高说,贵阳气候实际情况与规定的情况尚有差距,除了个别时间和岗位,大多岗位并不符合发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