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四措施”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03.08.2015  09:19

  

  一是认真开展夏季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黎平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黎府办发〔2015〕128号),重点整治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制度、防火公约,是否配齐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使用,重点监护人员措施是否落实等。

  二是加强消防演练。当前正值酷暑,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演练,不但提高了使用消防设备的熟练度,同时增强了消防应急队员之间协作救援能力。

  三是壮大义务消防队伍。龙额镇德俄村成立黎平县第一支女子义务消防队,敖市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把社区矫正人员扩充到义务消防队伍。

  四是为传统村落添置消防设施设备。县人民政府为全县90个传统村落配备了消防设施设备,总共发放了97台机动泵,97台水枪,38500米水带,吸水管97根,灭火器具2095具,电锯24把,拉绳24根,板斧24把。(县安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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