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三措施 协力推进苗医药健康发展

24.10.2014  20:08

  苗医药历史悠久,其本真性保持完整,资源丰富,诊疗技术独特,以其收费低,疗效好、副作用小等特点,深受苗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也是我国中医药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苗医药在医疗、预防、养生、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黔东南州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放宽报销范围。 目前已按照《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苗药肝病合计1、2、3”等79付苗族中草药方剂纳入了医疗保险甲类支付范围。对部分苗医药的方剂,通过实名申报进行打包,通过物价、卫生、药监等部门备案同意,也一并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提升服务质量。 截止2014年8月底,全州苗医药等中医医疗定点机构已达21家,其服务量已占医疗总服务量的20%,有力推进了苗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强化人才培养。 州人社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抓好人才引进与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工作。同时,将苗医药等中医药人才纳入全州人才队伍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