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02.04.2015 20:4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加强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 〔2012〕184号)和《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要求,日前,黔东南州结合实际,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所称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办法明确,要保护好传统村落周边的山势、水体、绿化等自然景观,村内“依山傍水”的风貌格局,以及建筑四周的自然环境;要保护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单位,例如历史建筑、祠堂寺庙建筑、古巷、古道、古井、古树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丰富的民俗活动及其场地、独特的传统民族工艺、传承人等非物质文化。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2.04.2015 20:48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