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今年前两月全州共结案89件

25.03.2015  18:21

               

   2015年以来,黔南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案件查办工作实现“开门红”。 1至2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32%;结案89件,增长170%;处分92人,增长142%。

  强化办案合力。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州纪委监察局增加纪检监察室至5个,县(市)纪委监察局也由原来的1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2至3个,在乡镇配齐了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在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民生特派组,进一步增强了办案力量。联合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集中优势兵力突破大案要案。同时,抽调下级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部门轮流跟班学习,并组织开展案件查办集中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注重线索初核。出台了《黔南州纪委、监察局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主动通过社情民意、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收集和筛查重要问题线索,对储备的案源线索及时进行排查、初核,深挖连带线索和案中案。注重初核侧摸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及其他间接证据上,确保证据确凿充分有效,形成完整证据链,做到“零口供”也可定案。

  紧盯重点领域。结合民生特派工作,把办案重点放在社会保障、危房改造、惠农补贴、计生工作等与民生关注度高的领域,重点对2011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和保障性住房进行清理,严查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同时,突出调查重点,紧盯反映集中,尤其是在要害部门、关键职位任职的被反映对象,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注重查处顶风违纪现象,1至2月共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3人。

  破除办案瓶颈。实行交叉办案制度,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指定案发地以外的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实行捆绑办案制度,将全州13个县(市、区)合理分配片区,推行委局五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市、区)纪(工)委捆绑乡镇纪委的联动办案机制,统一调度实现跨区域办案,充分发挥上级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指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实行提级办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上一级查办,有效克服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提高成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