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黔南州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25.11.2014  14:13

      2014年11月21日上午,我校与黔南州人民政府共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黔南州委常委会议室举行。我校校长张学立、黔南州委书记龙长春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签约仪式由黔南州委常委、副州长李茂国主持。我校副校长杨昌儒、教务处处长王林、科研处处长吴有富、法学院院长张艾清、研究生院党委书记韦光明、校长办副主任夏大文,黔南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组织部、州法制办、州综治办、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委、州文广电局、州人才办、瓮安县政府、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践基地”签约仪式

      会上,张学立校长对我校的发展历史、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优势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背景、内容、要求及运行情况等作了简要介绍。他指出,近年来黔南州坚持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令人鼓舞,对此,贵州民族大学表示由衷钦佩。双方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希望以合作共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践基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谋发展。

我校校长张学立教授讲话

      随后,黔南州委书记龙长春介绍了黔南州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及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充分肯定了贵州民族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希望与我校在依法治州、人才储备、民族文化研究、民族旅游规划、民族干部培训等方面加强多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做实做好,为黔南州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黔南州委书记龙长春同志讲话

      会上,张学立校长与李茂国副州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贵州民族大学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

双方签署共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