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30号

19.01.2015  17:54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

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抓好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二、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防施工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力度,切实提高对事故的预防能力。

三、各地对事故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39号)、《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定》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五条措施》等文件要求进行通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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