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政通﹝2016﹞97号
关于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我厅对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 :将原有流程进行简化,企业申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时,不需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提交相关注册人员的纸质汇总表;只需通过贵州省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xzsp.gzjs.gov.cn/MCredit/ApproveWeb/gzMain/jzsLogin.aspx)申报相关注册事项,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上传后打印汇总表,将注册数据上报,并将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0851--86987053。对符合注册要求的,注册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受理,10个工作日内公示,待公告后领取注册证书。
对不符合注册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事项并提出整改意见。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申请上报——注册管理部门初审、复审——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告——企业领取注册证书
二、变更注册: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后,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提供材料详见附件)变更注册。对符合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人员姓名变更和信息变更要求的当场办结;不符合变更注册要求的当日退回并提出整改意见。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申请上报并提交纸质材料——注册管理部门当场审查、办结——企业领取注册证书
三、注册证书遗失补办: 企业网上申报后,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申请上报并提交纸质材料——注册管理部门初审、复审——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告——企业领取注册证书
四、注销注册: 企业网上申报后,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提供材料详见附件),对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公示,待公告后注销个人数据;不符合变更注册要求的当日退回并提出整改意见。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申请上报并提交纸质材料——注册管理部门初审、复审——在省住建厅网站公示、公告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注册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