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各地人民法院公告
20.01.2015 10:15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我院在执行聂如友与曾宪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决定对已被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曾宪融所有的奔驰牌小轿车一辆(号牌:贵ED0046),于2015年2月9日14时30分(下午2:30),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进行公开变卖,参考价25万元;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电话:0859-3660234,3660209)联系;参加竞买的人,需在竞买前到本院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产生的规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兴凯: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兵诉你及李显金、李志琼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敬雄: 本院受理李燕、张青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15)黔义民初字第2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桔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敬雄: 本院受理李燕、张青林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即(2015)黔义民初字第24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桔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达福: 本院受理原告刘方海诉你及谢安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1、(2014)仁民初字第1253号民事判决书;2、谢安贵递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答辩状。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乖: 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即2015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告 欧阳任泽: 本院已受理原告廖洪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龙泽志: 本院受理陆世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飞: 本院受理韦景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朱荣艳诉被告张金海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1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勇: 本院受理原告熊海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德卧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用人单位通知书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海子乡安王寨煤矿: 我局根据你单位职工胡新江同志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做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工伤决定书》15140006号),请见报后到昆明市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认定决定书。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昆明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1-6265325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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