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九大重点工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为保护龙里县环境空气,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龙里县积极推进九大重点工作以保持该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的现状。
一是燃煤小锅炉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现有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作,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一系列燃煤锅炉整治。
二是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严格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一期生产线脱硝工程运行情况,督促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正常运行脱硝设施、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确保良好的综合脱销率、再线传输率、有效率。加大二期生产线环保“三同时”执行力度。
三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3〕100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按照“安全有序、稳定推进、逐步实施”的原则,由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龙环通〔2014〕10号),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四是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制定《龙里县工程建设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管理措施办法》;强化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和防风抑尘设施,严禁敞开式作业;开展县城周边采石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对原有餐饮店实行逐步推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新建餐饮店强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五是高速公路沿线大气污染整治。严格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所有排污企业的监管。
六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出台《龙里县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开展汽车尾气检测;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路线。
七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黔南州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
八是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严控高投入、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的企业上马,最大限度减少污染,防范新的污染源产生,不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依法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九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督促县内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的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