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开展“河长制”考核河流水质监测

09.11.2015  17:18
 

  根据《龙里县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需要龙里县乡镇的主要河流进行水质监测,以作为河长制考核中的重要依据。为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完成,经龙里县环保局研究决定,计划由龙里县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11月9日-10日对龙里县6条河流开展水质监测。龙里环境监测站按照环保局工作要求,依据环境监测采样技术规范积极准备,于本月9日-10日开展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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