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一孩“准生证”年内免婚育证明

25.06.2015  11:26

京华时报制图何将

6月24日上午,由市公安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设计的北京市出生登记、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图正式亮相首都之窗网站。今后,无论是生一孩儿还是生二孩,准爸妈都不用为如何办证感到“两眼一抹黑”了。

记者注意到,此次推出的办证流程图涉及出生登记、一孩准生证、二孩准生证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四部分内容。除了为市民梳理出办证的树形流程图,还将办证所需要的各种材料一一列出。

以“生育服务证》流程图" >再生育一子女《生育服务证》流程图”为例,四张树形图代表夫妻双方的四种情况: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居民,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女方为驻京部队现役女军人。流程图中简明扼要地标注出了“办证”流程,包括从哪个网站下载审批表,到哪些部门盖章、审核、审批等,同时还写清了需要携带的各种材料,办理程序一目了然。

不仅如此,网站还提供“各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及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下载”等附加服务。

>>便民措施

生一孩不必证明未曾生

以往生育一孩,夫妻双方必须到工作单位开具婚育证明。

今年年底前,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探索实行网上生育登记。

一方为外省市无需户籍地盖章

根据现行规定,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按照规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不需再到外省市户籍地盖章。

集体户口办证不再要落户证明

一方或双方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夫妻,符合条件要求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证》,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存档单位已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的,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无需出具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同意落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