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人大立法和代表工作 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02.06.2014  19:03

进一步做好人大立法和代表工作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在省委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上的发言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周忠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思想性和指导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新论断,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同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要求,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深入学习和理解系列讲话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更加有效地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发挥好。结合我联系的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人大立法和代表工作,谈点体会。

  一、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有法可依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基础。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贵州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法治贵州的大力推进和建设。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列入审议的法规项目有19件,列入调研的项目有23件,是立法项目最多,立法任务最重的一年。结合贵州实际,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理解重点是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改革,推进新的全面开放过程中,迫切需要法律化、制度化的保障。通过立法规范改革程序,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市场公平,还可以有效防止改革的扭曲。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加快法治建设,以法治精神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立法工作。实施性地方性法规是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在制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又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切实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结合贵州实际,根据急用先立原则,立管用的法、解决问题的法,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我们今年启动制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就是为更好适应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迫切需求,突出地方特色开展的立法项目。另外,根据年度立法计划,今年还启动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创制性立法工作。创制性立法作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是地方人大立法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要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文化事业等领域立法需求的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好创制性立法的内容,增强法规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今年,我们将研究制定规范我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方面的法规。在加速工业化城镇化、扩大新区建设形势下,积极探索为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制定急需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完善经常化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集中对2010年1月以前制定和批准的29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9件,修改了19件,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职能在转变,法治建设需要及时跟进。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今后我们还要更加注重完善法规清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解决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实现法规清理工作的常态化。

  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近年来,我省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在2013至2017年的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最后采纳了2件人民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第一要积极探索立法前后评估机制,完善法规立项的标准与程序,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机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众有序参与机制。第二要提高人大主导立法的能力和法规的质量。

  二、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根,根深才能叶茂。只有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才能使人民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我省现有各级人大代表10万多人,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广大代表的宣传和模范带动作用,激发人民群众的干事创业热情,对于推动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克志书记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批示精神,4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对一年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和推广。下一步,我们着重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一是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制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制度等代表工作制度,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二是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完善代表视察、调研、列席有关会议机制,把代表工作同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探索代表的进出机制,同时抓好宣传,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  周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