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为保“一江清水” 严控沿江重化工布局

07.07.2016  02:48

    新华网贵阳7月6日电(卢志佳)贵州省近日出台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控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建设,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规划江河岸线资源,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产业园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要求,严控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建设。

    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江、河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方案还要求,按照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完善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加强流域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涉磷企业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严禁审批新建涉磷企业磷石膏渣场。

    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对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两倍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方案要求,到2017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总磷得到有效控制;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部分严重的支流污染基本消除,长江流域53条主要河流105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超过91.4%;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