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石瑛等人一行到贞丰县检察院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6月12日,贵州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石瑛等人一行到贞丰县检察院进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暨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专项检务督察工作,黔西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案管办主任谢坪洴陪同检查。贞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贞丰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杨俊作了专题汇报,对贞丰县检察院2013年 以来学习和贯彻执行相关规定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管理机制情况,办理自侦案件中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情况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对涉案财物工作的监督 情况等内容向检查组作了详细的汇报。随后,检查组对书面印证材料进行检查,并实地对涉案财物保管场所进行查看。检查结束后,石瑛主任对贞丰县检察院涉案财 物管理工作中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贞丰县检察院自侦部门在侦查阶段做到规范扣押和处置涉案财物,手续齐全、 程序规范;案管部门切实开展涉案财物监管工作,台账齐备、场地建设规范;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积极参与到涉案财物管理的各项工作中, 成效显著。同时,石瑛主任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根据高检院的具体要求,对涉案财物管理相关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案件判决生效后未随案移送法院的涉案财 物处置意见要由公诉部门提出。州院副检察长冯剑平对贞丰县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该院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情况,及时抓好落 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和发扬,更加规范、高效地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各项工作。
会后,贞丰县检察院王夏林检察长对省院检查组和州院领导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严格按照省州检察院的指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贞丰县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