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查获一起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案
21.03.2016 12:3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3月18日,正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在该县老车站检查时,发现一家“成人用品店”门上贴有一张报纸试样的广告,对“双龙正骨胶囊”等四种商品的标示有有效率达95%、98.7%等宣称内容。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广告上标示有效率、治愈率及功能主治的“双龙正骨胶囊”、“清肺咳喘王”商品均是“食字号”保健食品。 因其广告宣传内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所经营的263盒非药品采取了暂扣措施,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1.03.2016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