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批复同意七星关三官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贵阳网10月15日讯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毕节市七星关区大屯乡三官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原则、保护层次及保护范围。
批复明确,七星关区大屯乡三官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三官村小学、南至腾龙沟、西至三官村虎门、北至抱子山山脚,面积32.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东至腾龙沟出水点、南至五行山、西至大房村民组、北至抱子山,面积约31.3公顷。
批复原则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保护内容、保护重点、保护措施及建设控制要求。重点保护三官村山、水、寨相依的村落空间形态结构和彝族特色传统民居、文化艺术、民族传统民俗。
批复原则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中,居住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和绿地占核心保护范围用地比例分别为17.58%、2.05%和5.12%。
批复明确,《保护规划》是指导三官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更新协调发展、统筹保护区内各项整治与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紫线管理;要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重点地段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规划》强制性内容。认真推行规划公开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保护规划和整治规划;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对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批复要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同时,定期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备案。(贵阳网记者 赵冀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