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抢夺200万和田玉受审 法庭狡辩激怒法官
抢夺200万元和田玉 “的哥”受审
一脚油拉走乘客行李箱 法庭狡辩激怒法官 当庭播放受审录像
一“的哥”夜间从机场拉乘客送到酒店,待乘客下车欲拿行李时,“的哥”一脚油门将车开跑,而此时装有价值200万和田玉石的行李箱还躺在出租车 的后备厢中。昨天,26岁“的哥”杨某因涉嫌犯有抢夺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因杨某在庭上翻供,回答问题明显不合逻辑,其态度一度“激怒”了法官。为了让 杨某服气,法官当庭播放了他在公安机关被提讯时的录像。
一脚油门 抢走行李箱
杨某是北京颐海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的哥”。
今年1月26日凌晨,杨某开车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趴活,一位男乘客上了杨某的车,将一个行李箱放在了出租车的后备厢里,上车后,他指引杨某将 车开至潘家园附近的一个酒店。杨某将车开到朝阳区南新园中路玉林烤鸭店门前西侧路边后停住,乘客问杨某多少钱,杨某告诉他175元,并递给了他一张出租车 票。但据杨某事后交代,这张出租车票是假的,正常情况下这段路程的车资应该在130元左右。
杨某说,他这么做就是想多要点钱,但对方说什么他听不懂。后来,男乘客没有先付车费,而是先下车欲取后备厢里的行李。就在此时,杨某一脚油门将车开走。当时,副驾的车门还没有关。男乘客追了一段,没能追上。
此时,杨某尚不知车后备厢里的行李中装着什么。在杨某的口供中他曾交代,当时他只是想“行李里钱多就赚了”。
玉石鉴定 价值200万元
然而,杨某并不知道,行李箱中装着的一块玉石竟然价值200万元以上。
据玉石的主人王先生(化名)讲,这块玉石是一块重达21公斤的和田玉籽料,是他和几个朋友在2014年9月共同出资450万人民币购买的。案发 时,因北京有买家想要看看这块石头,当时身在新疆的王先生便委托朋友(男乘客)将玉石带到北京,没想到还没到酒店,玉石就被抢了。
事主报案后将出租车票提供给警方,但却发现小票上没有车号,时间也是假的。后警方采取技术手段锁定出租车司机杨某,并于2月4日下午在东直门桥附近将涉嫌抢夺的杨某抓获归案。
经由不同鉴定机构出具的两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涉案玉石价值在200万至300万间,最终检方以200万的最低价值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六 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检方建议对其量刑10至12年。
“的哥”狡辩 激怒了法官
昨天,杨某一改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当庭否认抢夺,并称自己的口供“有的不属实”。杨某说,在机场拉客时由于自己没有下车,所以并未看到受害人是否拿着行李。公诉人当即反问杨某,“没看到人家拿行李,为什么要给人开后备厢?”对此杨某自称是“本能反应”。
杨某说,他跟乘客要钱,对方没给,由于对方说话凶狠,他“胆子又比较小”,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他没有收钱就将车开跑了。对于那张没有 任何出租车信息、字迹模糊不清的假“的票”,杨某庭上坚称凭这张小票可以找到他,“我的车牌都是真的,他找到我,我就还给他。”
由于杨某在法庭上的供述有很多矛盾且违反常识之处,杨某的态度一度激怒了法官。“20多公斤的玉石在你后备厢里你真的不知道吗?”“我真的不知道。”“你是一个职业司机,四十多斤的东西搬上去搬下来你能感觉不到?那么大一个拉杆箱,你会看不见?”
“你不要认为合议庭成员都是弱智!”法官当庭提醒杨某,“法庭上坐着媒体记者,后面还有你的家人,你说的话要足以让普通群众、法官、陪审员相信!”
播放录像
为让被告人服气
“他下车时我给他开后备厢了,但我不知道他拿没拿走。”“监控录像你看到了,人家追着你跑了半天,不能说是人家追着给你车钱你不要吧。杨某,你是个聪明人,但是你的聪明没用对地方,做人要诚实。”此时,连主审法官身边的陪审员也忍不住了。
昨天,由于杨某否认自己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且称遭遇殴打威胁,经法官几次提醒“说真话”而不知悔改,为了让杨某服气,法官当庭播放了他在公 安机关的口供录像,这是记者多年旁听法院庭审极少出现的场景。在录像中,并没有杨某所说的遭遇殴打、威胁的画面,民警正坐在杨某的对面,整个讯问过程就是 一个提问、回答、记录的过程。
即便是如此,杨某仍然不认,称“不是自己的本意”。“监控录像中,没人打你,你自己说的话都不认,法庭只能认定你翻供。”由于一次审讯的时间要两个多小时,更多的口供内容法官让杨某的辩护人回去核实。
据杨某的律师讲,杨某的孩子才一岁多,他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而律师也表示,关于是否认罪的环节,在最后一次会见时杨某的态度和当庭的说法并不一致。最终是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律师表示要综合相关录音录像证据再做决定。
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张蕾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