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新华网贵阳2月22日电 近日,万山区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进一步促进智、资、才高度集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转化成果,促进人才成长,产业振兴。
打造“零成本”创新创业环境。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在孵化园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办公场地租金,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在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力度上,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全力打造“零成本”。
提供低成本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以引导的方式对种子期、初创期、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互联网众筹创新项目,有资金需求的,可向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由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其资金支持以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实施多渠道创新创业资助。对进入孵化园自主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型的人才,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3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2万元“购房券”,最高10万元。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2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大学科技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以贵州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每个企业1万元的奖励。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最长3年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及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万山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享受免费定向创业培训。
完善创新创业配套服务。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受理阶段后,每项补助1000元。政府及部门不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倾斜孵化园企业。入驻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参加国家、省、市的创业大赛,并获得表彰的,可根据表彰金额给予同等奖励。
此次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且在2010年毕业后5年以内入驻万山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企业。适用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个人,同时也适用其他财政支持政策的,可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同时区政府出资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创业孵化园办公室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首期基金规模将达100万元。本政策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