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儿童

05.12.2015  10:50

               

 

为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贵州省凤冈县积极采取“三个强化”举措,扎实做好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儿童工作。 据悉,到2018年,凤冈县将实现100%的村(社区)都建成"留守儿童之家",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学校100%建成"留守儿童之家"校园,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救助保护不留死角,让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强化阵地建设。加强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认真执行《贵州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逐步把学校建成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留守儿童之家";严格控制辍学率,确保适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部入学;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疏导,定期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长沟通,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开通"亲情电话"和"亲情视频",保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每月至少与家长联系交流一次,弥补其亲情缺失;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选派3-5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到专门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结束后负责全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内部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村(社区)关爱阵地建设。对农家书屋、远教室、农村幸福园和空闲场所等阵地进行升级改造,配齐体育器材、图书、娱乐设备、亲情电话、视频聊天室等相应的生活、学习设施,建成村(社区)留守儿童之家;探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托管服务模式,开展生活关爱、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和品德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兴趣实践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通过寓教于乐形式,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教育引导。 ——强化关爱措施。推行"双线代理家长"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教师和居住地村(社区)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实行"双线代理家长"制,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校内校外关爱救助保护全覆盖;明确"代理家长"义务和责任,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课内课外生活和学习情况,并加强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沟通,给予家庭教育方面的辅导,真正让"代理家长"成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民政部门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纳入低保、临时救济、大病医疗救助;教育部门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入住寄宿制学校,优先减免生活费,建立健全贫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资助制度和助学金制度,社会助学金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倾斜,探索制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学前三年教育优惠政策;司法行政部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隔离人员子女关爱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卫计部门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和计生帮扶政策,优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免费健康检查;发改部门将关爱救助保护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群工办、县妇联协调建立少儿关爱基金,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募捐为辅,整合资源,募集资金,对困境儿童实施救助。 ——强化三方责任。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村(社区)规民约,村(社区)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家庭监护责任书,并签订好代(托)养协议交村(社区)备案;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司法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家庭落实监护责任,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关爱缺失问题;引导与打击并重,对履行家庭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教育引导,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严厉打击;开展给外出农民工一封信活动,收集留守儿童给父母的信、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履行家庭主体关爱责任的规定等随信寄出,引导外出农民工树立家庭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学校的教育管理关爱责任,将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关爱责任明确到校,责任到人,对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关爱,确保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为留守儿童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提供人财物保障,将"三关爱"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明确专人负责,加大阵地建设,确保工作有人抓,活动有经费,关爱有阵地;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出台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服务环境整治,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减少"三留守"人员。 安毅  任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