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三举措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0.04.2015 17:40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贵阳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结合一年一度苗族“四月八”民族团结周、10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等活动,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多形式、多渠道,深入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拟创建命名市级示范单位65个、争创省级示范单位39个。
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 深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2015年,投入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2000余万元,采取项目捆绑、整体推进等方式,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着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每季度开展1次影响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妥善、正确地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加强市、区(市、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新疆籍人员工作服务站)建设,提升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水平,在就业(创业)、就医、入学、社保等方面提供帮助,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实现“双向”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0.04.2015 17:40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