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三举措确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13.11.2015 17:3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纳雍县高度,三举措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取得明确成效,农村自办宴席管理逐步规范,全县近三年来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监管,推动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规范化。要求农村自办宴席主办者,在举办宴席前2天应将菜肴清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社区)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告知书,填写《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厨师,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经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备案登记。对于申报备案举办农村自办宴席的群众,乡(镇、街道)食安办组织协管信息员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指导,把好关口,保证食品质量。
二是强化应急,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有序。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稳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病人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确保事故处置有序,危害降到最小。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乡镇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出现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纳雍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纳雍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3.11.20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