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男子夜归叫门不应拿木棍打死母亲 一审被判无期

25.07.2014  09:21

夜归叫门不应男子打死母亲

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三亚7月24日电(记者林容宇)近日,三亚中院对被告人王某罗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王某罗因持木棍殴打母亲容某致其死亡,被三亚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亚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罗,男,1981年7月出生于三亚市,黎族,住在三亚市崖城镇。2013年3月7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王某罗回家发现房门被锁住,便在外面叫母亲容某开门,容某在卧室睡觉,没有回应。王某罗随即用扫把将容某卧室的玻璃窗和后门捅破,钻进容某卧室。随后,被告人王某罗从屋外拿起一根约1.5米长的木棍返回容某卧室,持木棍殴打容某。

被告人王某罗看到容某头部流血、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后,离开容某卧室去村中小卖部借手机联络其父亲王某。在王某的质问下,被告人王某罗承认用木棍殴打母亲容某的事实。当天中午,被害人容某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容某系生前头部被钝器打击造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三亚中院同时查明,被告人王某罗经常殴打母亲容某,2012年1月12日,曾因殴打容某被三亚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三亚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罗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持木棍对母亲容某进行殴打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结束后,被告人王某罗表示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