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今年2000名教师支教“三区”
12.06.2015 12:05
本文来源: 新华
今年2000名教师支教“三区”
主要到农村公办学校支教,每人每学期补助一万元
继前两年贵州省相继选派4900名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称“三区”)支教后,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5学年,贵州省将继续选派2000名教师到“三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支教。
主要到农村公办学校支教
选派的2000名教师具体组成为:大连市选派8人到六盘水市支教;贵阳市、贵大附中、贵师大附中选派159人到8个市(州)、贵安新区支教和省直管县,贵阳市6区选派20人到三县一市,其余8个市(州)选派380人到所辖县(市、区、特区),县(市、区、特区)选派1433人。
选派老师的支教学校为:贵安新区、省直管县、86个县(市、区、特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市(州)所辖新区、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省外支教教师到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支教。支教时间为2015年9月——2016年7月。
补助标准每学期人均1万元
经费补助方面,对于选派的支教老师,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将按每学期人均1万元的标准拨付到县(非财政直管县由市州转拨),由各地制定差异化标准发放。原则上省外城市、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县城选派教师补助标准依次递减,县级以上城市教师每学期补助高于1万元;县内按照支教学校距县城远近及艰苦程度,分一类、二类、三类学校补助标准发放。
补助经费用于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补助、房租费、生活费、交通差旅费、保险费等个人费用。受援学校积极为支教教师提供住宿条件,确需租房的要与支教教师协商解决。(申红珊)
本文来源: 新华
12.06.20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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