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强一制定”有力保护安顺森林资源
在森林资源保护中,切实做到“三严”。一是严格执行林地占用征用征收法律规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2012年以来,全市受理审批林地征占用手续108批次,涉及林地3954.9985亩,依法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452.644万元。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以来,全市通过开展“绿盾行动”、“雷霆行动”、“天网行动”、“六个严禁”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盗伐林木、森林火灾、非法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012年1月到2014年12月,发生行政案件558起,查破552起,查处率98.9%,查处违法人员552人,挽回财产损失154.148万元,罚款182.6658万元;刑事案件138起、查破125起、破案率90%,抓获嫌疑人206人,挽回财产损失307.86万元。“六个严禁”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63起,查处率为100%,有效震慑了涉林犯罪,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三是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创新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强化火情处置,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目前,全市共建立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92支,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下达的0.8‰以内。
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切实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林木采伐、流通、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严把森林采伐管理关。2012年以来,全市共获林木采伐指标728870立方,实际采伐林木145002.9342立方,依法办理发放木材运输通行证57452.307批次。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1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为0.02‰,有效控制在3‰的标准内;无公害防治率为99.46%,高于85%的标准;测报准确率为99.92%,高于85%的标准。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我市地处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上游,根据生态安全需要,全市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436.57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260.76万亩,地方公益林175.81万亩。并加强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落实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安顺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划定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等8项红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把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