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水务局强化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年初至今,江口水务局强化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截止目前系统内没有发生干部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干部职工违法案件,没有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为干部职工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了全县水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任务目标,强化领导责任。水务局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专人具体抓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安排部署“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具体人员负全责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同与各分管站(股)室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把创建的职责、任务、目标分解到各站(股)室。制订了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建立了月例会分析和季度督促检查制度,形成了年度有规划、有部署、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的工作格局。
完善各项措施,搞好重点防范。不断加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软件和硬件建设。一是实行了局领导值班带班制。在平时,制定了局机关安全值班表,由领导亲自带班,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能做到有领导负责处理。节假日,局班子带头值班,率先垂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仅经常过问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而且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投入资金对机关内基础设施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财务室、档案室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网,单位院内配备了监控设施。二是完善值班制度。实行各站(股)室承包制,明确值班工作职责。全局干部职工能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多措并举,形成群防群治合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是一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多管齐下,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和县维护稳定工作文件精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并利用黑板报、张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活动,增强服务改革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积极配合综治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参与严打专项斗争活动,较好地完成县综治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抓防范。加强治安综合管理,加大单位院内排查和巡逻力度,确保单位秩序稳定。
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