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三穗县人民政府签署清水江文书(三穗卷)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合作协议

18.05.2015  20:52

5月15日,我校与三穗县人民政府在第一会议室签署清水江文书(三穗卷)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合作协议。三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锡南,三穗县档案局局长张绪文、副局长鸥通良,我校副校长肖远平及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文学院院长汪文学主持签约仪式。

副校长肖远平致辞

仪式上,副校长肖远平致辞,他首先代表全校师生向副县长徐锡南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简要介绍了我校历史沿革、学科门类、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等相关情况。他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是双方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结果,是双方友好合作的新标签,希望双方携手并肩、共同落实好合作协议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锡南介绍了三穗县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相关情况。他指出三穗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与高校开展合作,给予多方面支持,希望双方依托各自优势,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传统文化的开发和保护。

三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锡南讲话

随后,副校长肖远平与三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锡南签订《贵州清水江文书(三穗卷)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

合影留念

据悉,清水江文书(又称锦屏文书),2010年2月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是中国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天柱、锦屏、剑河等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人民创造和保藏的一种民间文献遗产,主要包括山林经营和木材贸易方面的民间契约和交易记录,真实地反映了当地各族人民在历史上对中国混农林业和人工营林业的重大贡献,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