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水务局五措施管控公车廉政效应凸显
三穗县水务局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以提高使用效益,节约经费,进一步扭转公车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为切入点,采取五措施将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高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落实公务车辆派遣制。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优先保障防汛抢险救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专项执法等重要公务活动用车。局属各单位,股(室、站)因公用车,临时调度车辆。
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程序。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申请人应先提出口头申请,并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一次一填写。出车派遣单注明出车时间、地点、事由、同行人、大致费用等相关内容。
三是坚持执行公车停放制度。该局严格执行节假日、双休日、无公务活动的车辆一律封存制度;周一至周五下班后,执行公务后的公车一律停放到单位车库或指定的停放地点。堵塞公车维修漏洞。
四是严格公务车辆维修制度。单位公车确需维修、保养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维修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保养。需要到县外进行维修的,还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报销时经驾驶员、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该局规定: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及接送子女上学等非公务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切责任自负;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通过用制度约束对公车管理,该局公车私用、私借、私驾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更加纯洁了水务系统党风政风,公车使用、维修费用较改革前下降开支超过30%。
(供稿:刘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