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水务局坚持“三个带头” 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坚持带头“学廉”,增强党性修养。局党组班 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学习和教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定,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基础,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坚持带头“守廉”,遵守各项规定。领导班子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始终坚持以案为镜,以身作则,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不徇私情,珍视并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工作生活中从严要求自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带头“述廉”,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领导到会监督指导,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原原本本向群众反馈。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通过民主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定期向机关干部职工通报三重一大、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情况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供稿:刘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