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环保局多管齐下宣传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17.05.2017  04:00
 

  根据黔环通【2016】20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更改车尾气排放判定依据的函。从2016年12月19日起,三穗县环境保护局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以如下方式展开宣传:

  一、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文件。三穗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在三穗县环境保护局、三穗县政务中心、三穗县汽车检测站、各汽车销售点等多个对此文件相关人员多的地方张贴宣传文件。

  二、设置专员对群众的咨询解答。通过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来咨询的群众对文件精神的认真解说来传达文件精神,政务中心窗口接待群众咨询达500人次。

  三、积极参加县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来宣传此文件精神。

  四、发放宣传册。在各项宣传活动中发放了1千于份宣传册。

  从2017年年初到政务中心窗口咨询每天20人次以上到现在的每周不足一人次来看,三穗县环保局开展对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宣传达到了预期目标,三穗县群众对此事件认知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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