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和集中公开工作

23.05.2017  18:13
 

  三穗县环境保护局根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件》(黔东南政务发〔2016〕19号)的文件精神,要对照本地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将除行政许可外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全省统一的模版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的要求积极开展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和集中公开的工作。

  一、指定专员负责。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责,指定专属人员对此事进行具体操作。

  二、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清理、撤销和调整《三穗县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穗县环境保护局现有4项行政许可,77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权利事项。

  三 、根据政务中心培训要求及时准确编制了《三穗县环保局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三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三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强制事项办事指南》《三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征收事项办事指南》、《三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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