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贵阳老城区停车实行“三级分类”

31.07.2015  13:27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公安交管局获悉:8月1日起,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将对城区主次干道等采取三级分类管理措施:分“严管区”“应划尽划区”和“非禁即允区”,对不同类别管理路段上的停车行为“区别对待”。

    根据交管部门发布的贵阳城区停车导则,城区道路上的消防通道、桥梁隧道内、道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公交车站前后30米范围内及公交专用道、网格线和人行横道线这些地方禁止停车。具体到各条主次道路:中华路等20条主干道划为“严管区”,对严管区内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采取“零容忍”,社会车辆不允许在上述路段停车,否则经依法取证后将受到相应处罚;二类管理路段为“应划尽划区”,交管部门经过实地调研,在条件允许的路段进行了停车泊位的施划,不满足停车条件的地点一律施划禁停标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驾驶员可以停车入位和“即停即走”,不会受到处罚;三类路段为“非禁即允区”,即在老城区路网中未设置禁停标识的支路、巷道,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允许驾驶员有序停放车辆。

    据介绍,针对“严管区”路段的停车行为,交管部门将通过上路巡逻、视频抓拍的方式进行捕捉,对这些路段的违停车辆进行现场处罚或拖曳(驾驶员不在车上的情况)。对二类管理路段上的违停行为,先对驾驶员进行劝告,不听从劝告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黄星 本报记者 黄启旺)

    ■链接 三级分类管理范围划分

    一类管理路段:中华路、延安东路至头桥、瑞金路、中山路、新华路、市南路、西湖路(大南门至西湖路与观水路交叉口)、观水路(西湖路与观水路至观水路口)、省府西路、北京路、宝山路、解放路、浣纱路、枣山路、沙冲路(电视机厂路口至兴关路口)、遵义路(邮电大楼至服务大楼)、花溪大道(艺校立交至次南门)、都司路、观山东路、市西高架桥。

    二类管理路段:公园路、富水路、陕西路、普陀路、友谊路、文昌路、黔灵西路、黔灵东路、省府路、城基路、北新区路(至瑞金路口)、环城北路、永乐路、新添大道南段、黔灵山路、北京西路、北京东路、盐务街、护国路、民权路、勇烈路、正新街、醒狮路、沙河街、省府路、曹状元街、市府路、太平路、大营路、合群路、威清路、解放西路、青云路、兴关路、粑粑街、万江路、宅吉路、金仓路、吉祥路、八鸽岩路、安云路、沙河街、贵乌南路、百花山路、毓秀路、山林路、黄金路、罗汉营路、松山路、飞山街、飞山横街、省府路全段、民生路、东新路、东山路、扶风路、观水路(宝山南路口至世纪新城路口)、贵惠路、文化路、西湖路(观水路口至省委生活区)、南浦路、青年路、朝阳洞路、玉溪路、玉田巷。

    三类管理路段:老城区路网中的其他支路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