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检察院督促追回 森林植被恢复费114万余元
07.04.2016 16:2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本报讯近日,三都县检察院依法督促追回该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的森林植被恢复费114万余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为贯彻落实好“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严守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确保林业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三都县检察院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常态监督管理,通过检察监督和回头看等方式,发现该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开发过程中,在上报省林业厅未能通过审核的情况下动工建设,该项目使用三合街道巫塘村集体林地面积130亩,经县林业局技术员现场查验,违法占用林地83.66亩,应交森林植被恢复费114.568万元。对该单位业主未按期履行交款义务的行为,县林业局多次履行催收职责未果。
为防止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国有资产流失,三都县检察院两次向该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职意见书》,从林业部门函告中得知,由于收款单位为省林业厅,因此在追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本着对国有资产保护工作负责的态度,三都县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商讨对策,适时跟踪检察监督。通过不懈努力,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将森林植被恢复费114.568万元上缴到贵州省财政厅。(时圣东)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7.04.2016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