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庭化矛盾 快速调处解民忧

03.11.2015  15:32

               

 

近日,册亨县法院坡坪人民法庭积极履行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宗旨,开展案件巡回审理,主动司法、上门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烧地渣”引起森林火灾的财产赔偿纠纷,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化解了心中积怨。       “烧地渣”是农村老百姓通过焚烧处理田地杂草和农作物残渣的一种原始耕种方法,具有简单、方便、成本低的优点,但这种方法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起森林火灾。2015年4月29日,册亨县庆坪乡者王村沙坝组保上(小地名,也称九龙盾)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庆坪乡林业站与庆坪乡者王村民委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村村民王某某“烧地渣”时未砍防火线,未做好防火措施,是导致本次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为16.3亩,共计烧毁林木3026株,涉及农户8户,造成经济损失若干。火灾发生后,在村委会、林业站等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受灾人多次找王某某商量赔偿事宜,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同年9月23日,受灾人梁某某、毛某某、吴某某、赵某某到坡坪人民法庭起诉,要求王某某赔偿财产损失。 法庭考虑到被告王某某年龄较大且腿脚不便,主动上门到庆坪乡者王村沙坝组王某某家中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某对失火造成4名原告财产损失的事实全部承认,但谈到赔偿的事情便沉默不语。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解决群众燃眉之急,防止矛盾激化,到案发地开庭,现场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过法官两个小时的讲法说理,悉心调解,原告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作出了让步,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被告王某某赔偿4原告共7800元的调解协议。 (肖艳露    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