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精神,依据食药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本着“放管结合、方便企业、从严监管”的原则,按照食品生产许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的总要求,省局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的32类食品类别进行认真梳理,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将部分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至此,在32类食品类别中,省级直接负责的食品有:新办白酒、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共7个类别;(市)州局负责的食品有:食用油(含油脂及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品、蜂产品共15个类别;县(区)级食品监管机构负责的食品有粮食加工品、饼干、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共10个类别。
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各县(市)区局按照省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包括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等)。原由省局、市(州)局审批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需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的,由现审批机关审批决定。
调整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后,我局按照省局“六统一”(统一目录、统一程序、统一格式、统一公布、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汇总)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审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保证审批质量,确保食品生产许可“接得住,管得好”。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