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不动产登记局普遍设立 机构整合大限还剩半年
今年上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多项进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而统一机构是其中的基础条件。目前,全国已普遍设立省级不动产登记局,但在市县层面却进展缓慢。年内能否按时实现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到位,值得进一步关注。
省级不动产登记局已普遍设立
本网记者梳理各地进展发现,今年以来,四川、河北、内蒙古、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云南、宁夏和新疆等十余个省区,宣布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另据《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该省将在今年6月底前理顺省级不动产登记体制。安徽省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在组建中。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的基本前提。今年4月,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曾透露,全国27个省份已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
一些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局是在国土厅地籍管理处基础上成立的。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自治区国土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 牌子,核增行政编制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四川省国土厅在现有内设机构数内调整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改为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也有省份的不动产登记局为单独设立。如2014年8月,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青海省不动产登记局为省国土厅单设的县处级单位。今年4月29日,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省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编制9名,省厅地籍管理处不再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此前,国家层面已经整合到位。2014年5月,国土部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原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王广华担任首任局长。这标志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此后逐步向省市县各级推进。
市县整合推进缓慢成最大障碍
与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普遍建立的状况相比,市县层面的整合进度却不容乐观。国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的最大难题和障碍。今年4月,国土部、中央编办为此专门发布《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敦促各地加快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对于整合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完成期限,国土部强调“确保在今年年内”。记者发现,与国土部的明确表态不同的是,不少地方使用的是“将加快推进”、“有望向市县各级推进”“将督促指导市县工作”等较为模糊的表述,能否如期实现令人担忧。
为何市县层面的整合进度相对缓慢?有地方国土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因为“统筹整合地方资源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并且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面广,面临机构重新设置问题,既涉及部门之间的关系,情况较为复杂。
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法律制度、人员安置和各个部门背后的利益重新洗牌分配问题,因此如何统一登记部门是要解决的一个非常困难的实际问题,是不动产登记阻力很大的重要原因。
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颁发新证
对于何时将全面颁发不动产登记新证书,国土部给出的期限同样是在今年底之前。这是今年2月国土部在通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内容时透露的。
新证书已在个别试点地区先行颁发。今年3月1日,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正式施行,四川泸州、江苏徐州、山东青岛、黑龙江林口县等地颁发出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目前各省区市公布的情况看,各地计划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早晚不一。
按照广西自治区制定的计划,今年6月30日前,全区除南宁市以外的13个设区市本级和田东县、北流市等部分县(市)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甘肃省也表示,目前该省14个市州不动产领导小组全部成立,力争今年上半年14个市州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本月初消息,北京有望在今年10月1日开始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未来老百姓手中的多个不动产权证书,会集合为“不动产权利证”。
海南、湖南、湖北等省表示,将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江西则把这一时间划定为将在2016年底前。
此前国土部已表示,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记者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