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发布

16.10.2015  15:43
    法制网北京10月15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有关方面今天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配套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制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又有新进展。由多部门组成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要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由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也关注到了细则的最新进展。国土资源部说,目前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已经基本完成,出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要求齐心协力做好细则的修改完善工作。

  国土资源部曾表示,细则已经完成了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公开征求意见,并于6月29日经过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审议原则通过,目前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细则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眼下,距离年底只有整整两个半月时间,就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情况,来自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最新的数据称,目前已有198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42%。这一数据与半个月前相比,也有新进展。其中,市一级完成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县一级提高了2个百分点。对于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按照年底前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的要求,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倒排时间,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检查。

  同时,要指导地方做好新证与旧证的有效衔接,坚持便民利民、“不变不换”原则,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最后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启动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的办法和标准、不动产权属争议和相关确权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抓紧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重点城市接入信息平台并开展联调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