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民族地区在发展中掉队
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3个自治州完成生产总值895.39亿元,占全省的23.7%,其中黔东南自治州增长15%,增速居全省第一,黔南州增速14.8%,排位全省第二;
黔东南自治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为15.5%,居全省第一;
全省民族地区46个县(市)中有7个跻身全省31个经济强县……
进入“十二五”以来,全省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6%,增速高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速达到52%,比全省的增速高了12.1个百分点;年脱贫人口达49.37万人,9个民族地区县和250个民族地区贫困乡镇实现了减贫摘帽。
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我省民族地区的发展动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3个自治州相继启动实施了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县域空间优化调整等多项改革,市场配置资源向纵深推进。此外,3个自治州已全部被纳入“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对贵州实现同步小康伟业举足轻重: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民族地区县达36个;全省三大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6个县,民族地区县占42个;全省745万贫困人口,少数民族占60%以上。
省委、省政府全面做好顶层设计,始终把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来安排部署。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三个优先”(优先推进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优先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要求。制定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帮促发展困难县加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编制实施了《“三州”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贵州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实施了《贵州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进入“十二五”以来,我省围绕500个民族贫困乡镇发展、500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进行重点扶持;强力推动了民贸民品扶持工作,一大批企业在民族政策的助推下获得了新的发展。着力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监测机制、民族关系反馈机制、兼职委员部门交流沟通机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六项工作机制”。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帮扶点安排在民族地区,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联系。
当下,我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支撑政策已形成。2013年底召开的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强调,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确保民族地区在新一轮发展中不掉队,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不拉大,力争早日把贵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使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