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省级竞争入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28.12.2014  15:01

黔扶通〔2014〕123号

关于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省级竞争入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扶贫办(局):

根据《贵州省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省级竞争指南》(黔扶通〔2014〕118号)通知要求,现将参与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省级竞争的“优质核桃、草地畜牧、中药材、脱毒薯类、精品水果、优质油茶、蔬菜”等产业,以及“扶贫产业园区”、“小康寨”等项目资金竞争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统一申报

各相关县申报产业、扶贫产业园区、小康寨时,按照扶贫规划、产业扶贫规划、现有产业基础情况和结合各专项要求,统一按照《2015年***产业(扶贫产业园区)项目资金陈述书》(见附件1、2)编制竞争陈述材料。

二、统一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黔扶通〔2014〕118号“竞争报名”的报名时限和报名方式,在2014年12月25日前报送《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省级竞争报名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是每个县申请参加竞争产业不得超过3个(不含扶贫产业园区、小康寨),小康寨按《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县和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黔扶通〔2014〕120号)要求执行;截止2014年12月20日,2013年项目备案率未达到100%的县,不得参与“三个十工程”的竞争。

三是各市(州)要严格对所辖县适宜发展的产业推荐上报质量和申报规模把关,上报推报文件。相关县提供《2015年***产业(扶贫产业园区)项目资金陈述书》暨陈述材料纸质文本一式15份,资料送达相关处(室)【同时将电子邮件上传相关处(室)】。中药材、草地畜牧和扶贫产业园区要求PPT演示。

四是有关技术和补助标准按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化项目建设投资补助标准(暂行)〉的通知》(黔扶通〔2014〕19号)执行,基础设施及其他未规定的参照行业部门标准执行。

五是本次竞争的产业资金以2014年的各产业专项资金为总额,实行一次性竞争确定,第一批下达80%的资金,剩余的第二批下达。

六是竞争入围由各市(州)扶贫办(局)带队,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扶贫办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每县陈述时间在10分钟以内,各县按照相关产业评审时间顺序准时参加评审。

七是省扶贫办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7名专家评审,由各处室在评审前一天确定并通知,现场评分,根据竞争结果省扶贫办确定项目资金。

八是省扶贫办各产业(专项)处室负责竞争的资料收集、分发专家、汇总结果、确定陈述顺序等相关事宜。省扶贫办领导和业务处室均不参与竞争立项评分。

三、统一评分

评审打分表由各产业处室商有关专家分别制定。

四、统一时间

集中安排在12月27日—31日(具体见附件3),各处室根据评审时间和会议室安排情况,通知市(州)、县扶贫办(局)参评并明确评审顺序和具体时间,做好有关后勤衔接工作。茶叶产业、扶贫攻坚示范县和小康水(地下井)竞争入围时间另行通知。

五、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省、市(州)两级扶贫系统人员按照规范要求指导县、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严禁违规违纪对县、乡扶贫项目打招呼,严禁插手扶贫项目申报,严禁合伙编报、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

附件:

1. 《2015年***产业(扶贫产业园区)项目资金陈述书》提纲

2. 各产业项目资金申报资料相关要求

3. 省级竞争时间、地点安排表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