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国地税签订协议深化拓展“合作工作规范”

03.08.2015  23:41

      7月31日,黔东南州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深化落实合作工作规范签约仪式,扎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黔东南州政府副秘书长肖凯旋出席会议并致辞,州国税局局长彭诚、州地税局局长陈辉俊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深化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协议书。

      协议规定,双方主要针对《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合作工作方案》涵盖的32项事项全面开展合作,并在其他6个方面进行深化拓展:一是合并办税窗口。即纳税人可在同一窗口办理国、地税的各项涉税事宜,全面实现“一窗一人双系统”。目前已选定在雷山、丹寨、施秉、三穗、镇远等五个县进行试点。二是联合开展“同城通办”。即双方管辖的所有纳税人,在黔东南州境内的任一办税窗口均可办理涉税事宜。三是联合共建纳税人学校。集中优质师资力量,从政策宣讲、风险辅导、“营改增”以及办税流程等方面做好纳税人的辅导培训,提高教学质效。四是联合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拓展税务干部的税收知识面,联合拟定教育计划,明确一年之内不低于两次联合培训。五是联合开展税务文化建设。从税务队伍、税务管理体系、税务形象、税收工作环境等建设方面联合拟定并落实税务文化建设工作计划,着力在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培养黔东南税务人员的共同特质。六是联合对地方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评。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在年终联合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评,携手加强综合治税。

      为保障各项合作有序、高效开展,双方还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合作原则、任务分工及时间步骤,并建立领导决策、部门协调、监督管理等三项合作机制。 

 

 

 

签约仪式现场

 

 

 

  (黔东南州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