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暨2015年采伐调控计划工作座谈会在凯里召开
5月21日上午,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暨2015年采伐调控计划工作座谈会在州政府西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州政府、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州工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等单位负责人及16个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林业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杨冰主持。
首先,会议介绍了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情况,传达了州委副书记、州长廖飞2015年5月15日对2015年全州采伐政策坚持采伐限额总量减半、分项限额自主决策、加强税收征管的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县市按照廖飞州长的指示,在坚持总限额减半、各分项限额不突破省限额的原则下,优先安排民生需求、国家重点项目需求后,最大限度的满足林产工业发展对主伐指标的需求。
随后,黔东南州林业局局长李吉科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正确认清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清采伐限额是根据森林资源现状编制的,分配时指标必须跟着资源走。没有补偿的前提下,不让林农采伐是违法的。东八县按采伐限额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木材加工企业,现采伐指标减半,企业原料不足,影响政府诚信。各县为保税收,不允许木材出境,是损害林农利益的。二是认真领会廖飞州长的三点指示,认真思考,结合本县实际,用好用足政策,化解矛盾和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采伐指标的“三公”分配政策。四是各县市,特别是东八县,要着力抓好迹地更新工作,采造挂钩,严格考核,将育林金和植被恢复费足额用到迹地更新和造林绿化上。
黔东南州工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等单位及各县市政府和林业局与会人员均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我州采伐管理与税收政策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各县市回去后,摸清森林资源底数,思考本县(市)“十三五”期间合理年森林采伐限额。结合本县(市)生产实际,申报2015年木材采伐调控计划。